精选刊文|我国古代盐碱地改良技术

获刑十二年 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用生受贿案一审宣判

‌奈天晴‌ 2024-10-30 16:32:42 供应产品 7465 次浏览 0个评论

2024年10月21日,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、副行长王用生受贿一案,对被告人王用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;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
经审理查明:2010年至2019年,被告人王用生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党委书记、行长,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、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、债券申购、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51万余元。
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王用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,数额特别巨大,应依法惩处。鉴于王用生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,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;认罪悔罪,积极退赃,受贿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,具有法定、酌定从轻处罚情节,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责任编辑:王馨茹

**无痛针助力女性分娩——医护人员的心得分享** 商贷率不低:公积金的金融优势与影响 **一村每周放飞30万蚊子:环保之举还是生态系统调整的尝试?** 两家庭之裂痕:出轨私奔生子后的影响与思考 烧伤之痛:妈妈的坚韧与钢丝球清创的艰辛 **离婚复婚能否休婚假?** 威海一化工企业爆炸:事件回溯与深入分析 广交会“朋友圈”不断扩大 为外贸发展注入澎湃动能 电视专题片《“一带一路”与新疆》将于14日播出 【理响中国】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

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s://yyespay.com/news/829935.html,本文标题:获刑十二年 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用生受贿案一审宣判

百度分享代码,如果开启HTTPS请参考李洋个人博客
每一天,每一秒,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!
Top